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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新将实行新《劳工法》
2008-09-25 09:30  文章来源:驻巴布亚新几内亚使馆经商参处
文章类型:编译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巴布亚新几内亚《信使邮报》925报道,巴新劳动与产业关系部将从200911日起执行新的《劳工法》。新《劳工法》主要适用于外籍雇员。

巴新劳工部秘书长Tibu表示,2008125200911期间,巴新劳工部将暂不受理工作签证业务。需要申请工作签证的外籍雇员需要在125之前向劳工部递交申请;如办理工作签证延期,则需尽快递交。而加急短期工作签证方面,Tibu表示,只会考虑批准那些“真正需要”的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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