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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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新修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
    巴新《信使邮报》9月14日报道:巴新国民议会以高票通过《2021年国家采购(修订)法案》、《2021年公共财政(管理)(修订)法案》和《2021年地区发展局(修订)法案》,规定5000万基纳以内采购须授予巴新企业;赋予省、地区政府、公共和法定机构更大的采购金额上限。具体内容如下:
   一、5000万基纳以内采购须授予巴新企业
    《国家采购法案》规定1000万基纳以内的采购须授予巴新企业;修正案规定,5000万基纳以内的采购须授予巴新企业(1基纳折合0.2850美元;折合1.8377元人民币)。马拉佩总理将此修订描述为其政策的一部分,即向公民赋权,让他们更有意义地参与“夺回巴新”。
   二、新的采购金额门槛
   小型采购:从5000基纳提高到5万基纳。
   标准采购:从5000基纳-50万基纳提高到5万基纳-100万基纳。
   主要采购:从50万基纳提高到100万基纳。
   省级采购:从500万基纳提高到1000万基纳。
   地区采购:从250万基纳提高到500万基纳。
   专业委员会采购:从100万基纳提高到500万基纳。
   1000万基纳及以上采购金额由国家执行委员会(NEC)批准。